食安問題全台矚目,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從上周三開始修正食衛法,本周更是變更議程連續2天挑燈夜戰。
目前委員會要求,上市、上櫃及其他一定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設有實驗室,自主檢驗、同時將不肖廠商使用變質或腐敗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罰鍰從現行的新台幣6萬到5,000萬元,一口氣提高為6萬到2億元。
在最近的劣油事件中,不少業者就是因為規模龐大,同時從事食品與飼料等其他加工業,導致工業原料流入食品廠。本次修法也通過關鍵條文,未來食品廠或食品添加物工廠必須單獨設立,不能同時從事非食品相關業務。委員會主席、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說:『(原音)大家努力這麼久,我想這個第10條能通過,我相信對於未來我們在整個工廠的部分,做這樣的分流管理,其實未來的食品安全是更有保障的。』
至於為了解決大統案當中,「一罪不兩罰」而導致18.5億行政罰鍰被撤銷的問題,行政院提案原先希望刪除對法人或自然人課以罰金的內容,但是由於民進黨立委及司法院擔心會導致法人除罪化,條文遭到保留。
由於連日來修法進度緩慢,在36項條文中,共有8項修正條文獲得共識,其餘條文因為還有爭議,全案交付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