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使用聚氨酯(PU)等環保材質製作鞋底的環保鞋因輕便、較不汙染環境而受到歡迎,多用在運動鞋、皮鞋、登山鞋等;不過,就發生有民眾購買後收藏許久才穿,再穿時鞋底竟自動分解,引起消費糾紛。
經濟部商業司14日邀請國內製鞋業者開會,會中達成共識,將修改「鞋類商品標示基準」,未來只要是環保鞋都要註明商品最終生產或加工的製造年、月,及易水解等注意事項,供消費者購買時參考。
商業司表示,法規命令修好後會先預告,約年底前正式公告,並給業者一年緩衝時間;將來如未註明,可罰新台幣2萬到20萬元。
近年使用聚氨酯(PU)等環保材質製作鞋底的環保鞋因輕便、較不汙染環境而受到歡迎,多用在運動鞋、皮鞋、登山鞋等;不過,就發生有民眾購買後收藏許久才穿,再穿時鞋底竟自動分解,引起消費糾紛。
經濟部商業司14日邀請國內製鞋業者開會,會中達成共識,將修改「鞋類商品標示基準」,未來只要是環保鞋都要註明商品最終生產或加工的製造年、月,及易水解等注意事項,供消費者購買時參考。
商業司表示,法規命令修好後會先預告,約年底前正式公告,並給業者一年緩衝時間;將來如未註明,可罰新台幣2萬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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