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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僑油品疑慮 規避繁瑣查驗

中央社/ 2014.10.15 00:00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5日電)南僑油品疑慮,食藥署要求提供澳州官方證明,食藥署認為業者工業報關用在食品,是為規避查驗及報驗;食藥署嚴厲指責並強調不容許違法行為。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署長姜郁美列席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表示,南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的牛油、椰子油和棕櫚核仁油流向有疑慮。

姜郁美說,稽查發現南僑在民國102年到103年進口12批牛油,但邊境食品報關資料只有7批,另5批走免驗通關,且產地證明跟工商登記都寫給工業用,限南僑要提出當地證明,若沒有釐清,暫停南僑所有作業。

她說,南僑從澳洲進口牛油,進口報關以「工業用」,稽查發現用在食品,「未精煉的牛油原料油」不論是工業用或食品用都零關稅,姜郁美認為業者是為規避以食品號列進口時所需面臨查驗及提出相關文件報驗的繁瑣程序。

姜郁美指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可罰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以下,一行為一罰,即以批計算。

姜郁美說,南僑總公司叫貨進口,再分到公司工廠生產製造,目前已要求業者要立刻提出「澳洲官方證明」,以確認進口的原料是為了要快速通關而規避食品查驗,要證明食品是安全的,是屬於食品級。

椰子油的部分,她說,全部批次都要補齊出口國「官方證明」。

姜郁美說,若是將工業用油摻入食品製造,則違食安法第15條,可處6萬元到5000萬元。

姜郁美嚴正表示,「業者行為是違法行為,絕對不容許」,政府將持續稽查,勾稽業者進口及海關報驗情況,「以矯正大家惡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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