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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食用油月產246公噸 中市府:均有合法流向

台灣好新聞/ 2014.10.13 00:00
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追查廢食用油流向,臺中市府環境保護局從今年9月12日到10月8日查訪轄內大型事業及連鎖速食店、夜市商圈攤商、小吃店、攤販及其他小型餐飲業者2,518家,每月廢食用油產生量約246公噸,目前初步清查發現,所清查的業者對於廢食用油都有送到合法再利用機構。

臺中市府環保局黃崇典局長表示,轄內大型事業及連鎖速食店149家,廢食用油月產生量75公噸,均有上網申報廢食用油流向。61處夜市商圈255家攤商,每月廢食用油產生量也約41公噸。小吃店等小型餐飲業也查訪2,114家,廢食用油產生量每月130公噸,經查結果目前廢食用油流向均送至合法再利用機構處理,無流向非法不明人士或非法管道回收。尚約有1,000家未查訪,預計10月15日前可全數完成清查。

黃局長表示,這次也查獲3家以肉品市場禽畜下腳料為原料之小型非法煉油工廠,製作動物飼料,已移請各權責單位持續追蹤查處。民眾如有觀察到住家附近有不明油槽及回收油車,均可向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4-22291747、04-22291748、0800-066666報案。

被檢舉人如經查獲屬實回收廢食用油或餿水油再非法煉製成食用油者,適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處以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檢舉人亦可依據「臺中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發給實收罰鍰金額50%,最多可發給檢舉獎金新臺幣15萬元,為全國最高的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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