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新:代子公司公告背書保證超限之改善計畫執行情形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3/10/092.公司名稱:富翊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9日金管證審字第1020044522號函示102年8月底富翊有限公司為中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書保證超過限額,依規定訂定改善計劃及按季公告執行情形8.因應措施:擬定改善計畫送董事會按季控管,並提報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背書保證超限改善計畫:本公司對母公司中日新擔任背書保證,金額NTD207,000,000元,主係擔保母公司中日新在台新銀行之應收帳款融資額度,擬與台新銀行討論取消母公司中日新之融資,轉由本公司直接融資,以維持正常營運,並取消本公司對母公司中日新之背書保證金額。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