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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 中小學設專任輔導教師

中央廣播電台/陳國維 2014.10.06 00:00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6日)下午初審通過「學生輔導法」草案,最快自106學年度起,高中職以下學校每校都會編制1名專任輔導教師,可望提升學校的輔導品質。教育部預估到時將增加4,042名專任輔導教師,一年的人事預算也將增加新台幣32.3億元。

「學生輔導法」草案初審通過,最大的變化就是學校專任輔導教師員額提升。依據國民教育法現行規定,國小要24個班級以上才能設置1名專任輔導教師,如果未達門檻,就只有兼任輔導老師,但修正草案規定,各小學即使不到24班也能設1名專任輔導教師,將可改善偏鄉小校的輔導人力需求。

另外,在國中部分,各校在15班以下設置1名專任輔導教師;15班以上、每多出15班便增置1人。高中則是以12班為門檻,每多出12班便增加1人。相關編制將從民國106年(2017年)8月1日後逐年完成,每5年由教育部檢討執行情況。

教育部估算,到時從國小到高中總共要多出4,042名專任輔導教師,累計7,505人,每年在這方面的人事預算也將從27.7億上升到60億元。

教育部長吳思華表示,未來除了增聘專任輔導教師,也會鼓勵現職老師補修輔導專業課程,投入輔導工作。吳思華:『(原音)因為輔導問題,現在各個學校大家都非常關心,12年國教一直強調五育均衡,除了學生的智育表現以外,應該讓他在其他方面也得到很好的照顧,這個輔導法案的通過,對於這件事情的落實會有很大的幫助。』

修正草案也特別訂出轉銜輔導機制,未來無論是學生轉學或升學,只要這名學生有持續輔導的必要,前一階段的學校就要提供他就學時的輔導內容給就讀學校,讓輔導過程得以銜接,並由教育部建置學生通報系統,供學校辦理通報及轉銜輔導工作。至於相關個人資料要透露到什麼程度,教育部表示,草案才剛初審通過,之後會找專家學者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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