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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電收委辦服務費年年升 財報卻年年虧損

自由時報/ 2014.10.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王文萱、林嘉琪/台北報導〕國道計程收費上路,照理說可節省相關管理成本,但台聯立委葉津鈴指出,根據明年度預算書內容,國道收費管理成本從電子收費開辦前二○○五年的廿一.四億,到明年度預算卅六.四億,成長幅度高達六成。國道採電子計程收費造成九百多名收費員失業,國道收費管理成本卻大幅增加,恐怕「肥了」遠通電收。

根據高公局資料,每年給付遠通電收的服務費,自二○○六年一.四億元,逐年成長為三億、四.四億、五.五億、七.二億、七.九億、九.九億,去年是十五.四億元。

葉津鈴指出,根據遠通電收財報,「似乎是賺越多,賠越多,相當不合理。」如前年營業收入為十.九億,虧損為一.五億;去年營業收入十五.八億,又虧損二.五億。而今年上半年收入九.六億,虧損一.五億,預估全年虧損三億多。

此外,根據國道收費歷年管理成本,二○○五年決算為廿一.四億,隔年開始試辦電子收費後增為廿三.八億,陸續增加到前年廿七.六億、去年卅五.九億,今年更編列預算廿七.七億、明年卅六.四億。葉津鈴痛批,遠通每年虧錢,而國道收費管理成本也節節高升,政府與業者雙輸嗎?交通部應請國稅局調查遠通電收與關係企業的交易情況,避免有盈餘遭移轉至母公司、甚至掏空的狀況。

遠通電收發言人陳世莉表示,遠通營業成本與費用,包括提供免費eTag、門市營運、設備、帳務處理成本以及設備折舊攤提,加起來超過委辦服務費的收入,目前財務上仍處於虧損,不會有盈餘移轉至母公司的問題。

高公局業務組長劉逢良回應,高公局依據ETC契約提供遠通委辦服務費,計算方式是根據國道有多少車輛使用推算。至於整體的國道管理成本部分,除了有委辦費之外,還有其他各養護段的外包費及水電費等項目。

此外,國道計次收費時,一年給收費員的薪資費用約十億,如今除了省下這筆開銷,也節省用路人時間及在收費站減速又踩油門的燃油成本,估算燃油及排碳成本可達廿四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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