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部分民眾吃藥可能會引發不良反應,食藥署1日公布1999年到2014年藥害救濟統計。15年來共受理藥害救濟申請案2,445件,經過審議委員會審核後,共有1,255件通過給付,救濟金額合計將近新台幣3.8億元。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藥害救濟個案中,最多的是皮膚及皮下組織嚴重藥物不良反應,佔整體的6成。她提醒民眾,服藥後如果出現喉嚨疼痛、發燒、口腔黏膜潰爛、皮膚紅疹、眼睛癢等症狀,就要趕緊停藥並就醫。她說:『(原音)根據過去歷年來的藥害救濟統計資料顯示,有6成的個案是出現了皮膚、皮下組織的嚴重不良反應症狀,所以我們要提醒民眾,如果出現眼睛紅、癢,應該要懷疑是出現藥品的不良反應、過敏症狀,所以應該要立即停藥、回診。』
戴雪詠進一步指出,最常見可能導致嚴重皮膚不良反應的藥品有3類,包括「降尿酸藥品」、「抗癲癇藥品」以及「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品(NSAID)」。
民眾如果懷疑服藥發生不良反應,導致住院、殘障或死亡,可以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申請藥害救濟,藥害救濟死亡給付上限為200萬元。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平均每件藥害救濟金約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