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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害救濟賠3.8億 尿酸、癲癇、止痛3類藥最要命

NOWnews/ 2014.10.01 00:00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台灣人吃藥發生不良反應,有3類藥最要命!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1)天公布最新的藥害救濟統計,15年來,國內共有1255件藥害救濟申請案件獲賠,總金額接近3.8億元,其中約6成都屬於發燒、喉嚨痛、口腔潰爛、皮膚紅疹等嚴重皮膚不良反應,肇禍元兇以降尿酸、抗癲癇及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最多。

63歲王先生罹患痛風性關節炎之後,開始服用醫師處方的降尿酸藥allopurinol,沒想到開始一連串的不舒服,分別到不同診所就診數次,卻僅被診斷為濕疹及上呼吸道感染,未能及時停藥,導致藥物不良反應惡化,直至全身水泡、黏膜嚴重潰瘍,到醫院急診時,才被診斷出可能是嚴重的藥物過敏「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SJS)」,一個月後出院,雖幸運存活卻留下嚴重後遺症。

根據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統計,1999年至2014年8月底止,國內共有2445件藥害救濟申請,受理成案2236件,最後給付1255件、總金額約3.8億元。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其中最多的就是皮膚及皮下組織的嚴重藥物不良反應,共有819件、獲賠近1.7億元,約占所有藥害救濟給付案件的6成,這類的嚴重不良反應包括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溶解症(SJS/TEN)、藥物敏感症候群(DRESS)等。

戴雪詠說,根據歷年藥害救濟統計資料,常見可能導致嚴重皮膚不良反應的可疑藥品有3類,包括「降尿酸藥品」、「抗癲癇藥品」以及「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品(NSAID)」最易惹禍。

食藥署提醒,嚴重皮膚不良反應的初期症狀,可能有喉嚨疼痛、發燒、口腔黏膜潰爛、皮膚紅疹、丘疹、廣泛性表皮脫落、眼睛癢、水泡、出血、倦怠等,雖然大多數皮膚不良反應的發生是難以預期的,但如能及早發現,及時停藥並做適當處置,可降低藥品不良反應的嚴重度及傷害。

民眾若懷疑因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發生藥物不良反應,導致住院、殘障或死亡,可檢附資料向藥害救濟基金會申請藥害救濟,藥害救濟死亡給付上限200萬元,迄今平均每件藥害救濟金約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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