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食品公司3款強調百分之百純黑麻油產品涉嫌摻混較便宜的油,遭彰化地院依詐欺取財、違反食安法判處前董事長陳文南、技術總監陳瑞禮各1年4個月有期徒刑,但可緩刑2年並支付公益金新台幣5千萬元,外界質疑輕判。
法務部長羅瑩雪1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判決輕重由法院斟酌,但長期販售黑心商品是否只能算1個罪,有討論的空間。羅瑩雪說:『(原音)即便那個商品賣了好多年,也當成1個罪,在實務上不是所有人都贊同這樣的見解,因為同個商品一直賣、一直賣,難道不管賣10年、20年都算1個罪嗎?我覺得可能有不同意見。到底要算幾個罪這是可以考量,法院可以斟酌。』
羅瑩雪強調,新的食安法雖然不溯及既往,但解決了「一事不二罰」的問題,且在「從舊從輕」原則下,目前的黑心業者可望適用新的食安法遭到重罰。
衛福部次長林奏延也指出,新的食安法對於強冠或是富味鄉等黑心業者都有嚇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