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外勞強制出境鬆綁 工商團體讚好

中央社/ 2014.09.30 00:00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30日電)外籍勞工來台工作3年需強制出境的規定將修改,工商團體大表贊同,工總更認為「早該做了」,否則只會將訓練好的外籍勞工平白送給韓國。

勞動部同意取消外勞在台工作每滿3年必須強制出境再入境的規定,如修法通過後,未來外勞在台工作期滿,若雇主決定續聘,只要提續聘申請即可,外勞不必出境,預計將有超過23萬名雇主受惠。

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藍領外勞每次入台工作期限為3年,每次期滿需出境1日以上才能再入台工作,許多外勞趁機返家探親數週,造成雇主出現業務空窗期。

包括台北市商業會理事長王應傑、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文義都異口同聲表示「贊同」。

王應傑說,外勞來台工作滿3年,不管是語言、文化、勞資關係都已磨合很好,就要返鄉,造成雇主困擾,除非外勞有違規或犯罪的傾向,只要雇主同意,鬆綁這項規定,「何樂不為」。

他表示,如此還可激勵外勞更努力工作,晉升小主管,對勞工、雇主是「雙贏」。

蔡練生、陳文義認為,台灣企業雇用外勞,在訓練3年,技術能力累積成熟後,就要依規定返鄉,不利生產效率,只要外勞總數不超過上限,如果可以放寬規定,企業經營可以更穩定,節省很多訓練及無效率成本。

蔡練生說,工總白皮書已提過多次類似建議,他並透露,很多在台訓練技術成熟的外勞,回鄉後都被韓國挖角,鬆綁3年返鄉規定「早該做了」。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