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軍情局長葛廣明 判刑2年定讞

中央商情網/
11 年前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14年9月26日電)前軍情局局長葛廣明被控侵占公款,遭高等軍事法院判刑14年。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判處葛廣明2年徒刑,禠奪公權1年定讞。

軍方起訴指出,葛廣明在民國97年,與辦公室主任田家棟把該報繳國庫的專案經費新台幣370萬元放在辦公室,用私人名義動支45萬元。他在卸任局長後不但沒有交接餘款,反而指示田家棟把錢帶回家。

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在99年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共同侵占公有財物罪嫌起訴兩人;高等軍事法院重判14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田家棟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

最高法院審理後,判處葛廣明2年徒刑,禠奪公權1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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