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食管法修正草案 加重刑度罰金 刪一事不二罰 未納入溯及既往

鉅亨網/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4.09.25 00:00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圖:行政院視頻截圖)

行政院今(25)日通過食管法修正草案,加重刑度與罰金,刪除一事不二罰,但維持法律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按照修正草案,強冠罰不到2億元行政罰鍰,但仍維持高雄市政府裁處的5千萬罰鍰,並不會被輕判。

依據修正草案,在加重刑責罰金部分,食品攙偽、假冒,或加入未允許的添加物等,現行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將提高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

黑心廠商行為致危害人體健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另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1億5千萬元以下罰金。

為了避免一事不兩罰,造成黑心業者輕罰,草案也新增排除《刑法》第2條第3項適用,行政罰不會再被刑事罰撤銷,可加速行政罰鍰的處罰。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食管法》雖歷經2013年、2014年正公布後,但仍有不肖業者以劣質原料製作食品等不法行為,影響民眾食品安全衛生及消費權益,這次再次修法,希望透過重罰,遏止黑心廠商的不法行為,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備妥說帖積極向立法院各黨團溝通說明,及早完成立法程序。

為了避免黑心商人被輕判,衛福部長邱文達日前有意與法務部研議,打破法律有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朝「溯及既往」的方向修正食管法,但今天行政院出爐的修正草案,並未將「溯及既往」納入。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在院會後記者會轉述,法務部長羅瑩雪在院會中強調,法律有不溯及既往原則,但根據一罪一罰,強冠以後的刑事罰金也不會太低。

衛福部次長許銘能也說,修法雖然不溯及既往,但是搭配目前「數罪併罰」的制度,強冠公司和餿水油主嫌郭烈成並不會被輕判。

許銘能說明,此次修法原《食管法》第44條對攙偽假冒行為的罰鍰上限,由原本的5千萬提高為2億元;然而由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強冠不會面臨2億元的行政罰鍰,但將維持目前高雄市政府裁處的5千萬罰鍰。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