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選舞小姐引殺機
判決書指出,印尼籍男子巴告,今年2月16日凌晨在台中市綠川西街千越大樓的金蝴蝶舞廳,因挑選舞小姐與泰國籍男子乃本發生衝突,印尼籍男子本度(在逃)獲知後,唆使達文去教訓乃本。達文同日凌晨2時到綠川西街與台灣大道交叉口附近找人,看見乃本後,持藍波刀朝他的頭部及頸部連砍5刀,隨即逃離現場。
達文到案後坦承砍殺乃本,但辯稱沒有要他死的意思,只想教訓他,刀子是在某工廠內撿到,一直放在身邊防身之用。
法官認為兩人毫無冤仇,持長30公分鋒利無比的藍波刀,尾端還有小倒勾,連續砍擊頭部及頸部,深度都在10公分是人命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