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04年影視音預算共編列新台幣49億,不過,扣除南、北流行音樂工程建設,以及公共電視等財團法人機構固定經費支出後,實際上預算僅18.7億。電影部分預算約6.15億,其中新增1千萬,鼓勵國際片商發行台灣電影;至於紀錄片5年5億計畫,明年第一年則先編列7,500萬。
被文化部視為台灣文創產業龍頭的流行音樂,明年的預算規模為4.5億左右,比今年多了9千多萬,計畫項目則略有增減,其中,流行音樂專案辦公室確定裁撤,但也增加新的補助項目,包括推動台灣特色音樂進入國際市場;強化產業經紀中介功能,打造「明星」品牌計畫;新增2,600萬扶持LIVE HOUSE。
明年文化部也首次編列4千萬,嘗試與教育部合作,開始推動流行音樂正規教育。文化部長龍應台說:『(原音)我們跨出第一步來,就是編了4千萬,就是跟教育部談,希望從明年開始,9月就可以試做,讓小學就可以有流行音樂的課程進入。我們同時鼓勵技職學校或者是大學正式辦理學分或學位的學程,把人才培育制度化。』
電視產業部分,文化部明年預計投注5億輔導高畫質節目,並新增2千萬,首度推出獎勵金,激勵業者開拓海外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