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政策委員會主委許忠信16日上午與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表示為避免這次劣質豬油事件的違法廠商因此獲得的利益遠大於處罰金額,他們提議要再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把罰金拉高到新台幣1億元。
另一方面,許忠信也指出,今年年初剛修正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看似已提高刑責,對於危害人體健康的廠商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者,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但問題是短時間內難以發現這些黑心食物對身體的傷害有多大,消費者要舉證非常困難,所以,台聯提出在刑法中增訂妨害飲食安全罪,對於故意提供妨害衛生食品的廠商,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許忠信說:『(原音)我國現行的罰金太輕,所以我們把他加重到1億;至於刑責,由於我國刑法在制訂的時候是民國十幾年,那時候的社會態樣...所以有關這種行為大概只能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很顯然是太輕。』
台聯也提議修正公平交易法,增訂「不法利益收取訴訟制度」,透過團體訴訟,請求將不法廠商的所得利益繳交國庫,才能有效遏止這些不肖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