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9/12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5,181,669,000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9/15~103/11/14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0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11.00~12.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01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6,000,00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第4次1,046仟股第5次5,000仟股第6次1,800仟股第7次8,000仟股以上均已辦理轉讓第8次買回未辦理轉讓股份計6,000仟股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本公司第4次預計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1,046,000股;第6次預計買回5,000,000股,實際買回1,800,000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本次執行期間內,為兼顧市場機制,並維護股東權益,本公司視股價變化採限價限量買回,致部份買單未能成交,而未能全數買回。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擬訂於一○三年九月十五日至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公司股份計柒佰萬股,買回區間價格為每股新台幣十一元至十二元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訂區間價格下限時,本公司得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數六九○、○六三、三八○股之1.01%;且本次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為新台幣八四、○○○仟元,僅占本公司一○三年六月三十日經會計師核閱合併財務報表之流動資產新台幣一三、八五一、一八四仟元之0.61%。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依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評估意見,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計劃之買回區間價格尚稱合理且符合有關規定,另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之影響性,經評估本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並辦理銷除計劃對本公司之財務狀況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