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說,海關關員對動物油品進口,只負責通關貨物與通關清單品項及數量是否相符,食用油進口還要加驗是否有報驗合格證明,非食用油則不須申報查驗。
高雄關指出,食用動物油品由衛福部食藥署負責抽驗,飼料用油則由農委會抽驗,抽驗工作並不假手關員。
高雄關說,進口動物油品進口通關粗分為食用及非食用兩種。食用豬油應標列「F01」,通關時需先向衛福部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取得合格證明才准予通關;非食用豬油標列「F02」就不必報驗合格證明。
高雄關表示,貨物進出口通關資料通常僅保存5年,若非屬特別文件,超過5年就會予以銷毀;高雄關將全力配合檢警偵辦餿油案,但迄今尚未有檢警前來調閱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