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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犁記員工吞餅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果然是人?

NOWnews/ 2014.09.10 00:00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捲入餿水油,知名餅店台北犁記連日成為焦點,在退貨過程中,有消費者逼店員吃下本來要退的餅,女店員含淚照辦。引發討論,知名律師呂秋遠在臉書撰文感歎,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果然是人。「合格但非法」這五個字,簡直逼人去死,無論是廠商,或是消費者。

以下為呂秋遠臉書全文: 看著「消費者沒辦法把劣質豬油塞進政府官員的嘴裡,只好強迫店家員工吞掉產品」的新聞,深深覺得,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果然是人。「合格但非法」這五個字,簡直逼人去死,無論是廠商,或是消費者。

目前看起來,食品衛生管理署是以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的規定,認為所謂的劣質豬油有「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並且依據同法第52條第1項規定沒入銷毀。看起來一切都合法,只是我心中一直隱約覺得不太對勁。

我可以接受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加入添加物,就是違法,也應該依法沒入銷毀,畢竟吃進身體裡的東西,政府有義務監督、人民有權利知情。然而,「合格但非法」,看來竟是如此諷刺。目前政府檢驗的結果,看來除了一點點小問題外,其他都合格。問題是,這些下游廠商進料,也就是看在這個政府的「合格」標準,所以才會放心的以較低的價格進料。試想,以廠商將本求利的心態,如果八百元可以買到一桶合格的油,為什麼要用九百元買?政府給了合格標準,不事先偵測是否有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的廢油以後,光憑數字給合格,當廠商進料生產、檢警發現問題後,再以食品衛生管理法要求沒入銷毀罰鍰,對於信賴政府檢驗標準的廠商而言,這不是搶劫、什麼是搶劫?

現在媒體只會說,這些進料的廠商是「無良廠商」,但是政府如果檢驗合格,這些廠商如何知道上游有無使用未經主管機關核准的添加物?如果不知情,卻以移轉焦點的方式,讓消費者把怒氣發洩在這些依合格標準進貨的廠商,這又算是什麼?使用更好的優質油生產食品,是好廠商,但是以便宜但合格的油生產食品,就不是東西?政府是幹什麼吃的?只會公布名單,要廠商下架、沒入、銷毀?任由消費者的怒氣到處流竄,就像地溝油一樣?

知道是使用劣質豬油而仍然進料,是惡魔;但是這些廠商,如果只是因為價格低廉而進合格油料,我很難認為這些廠商有過失。更大的撒旦卻是政府,以綠燈、合格、GMP等方式,雙手一攤說,我們檢驗不出來任何有害物質,以後要這些廠商如何向源頭聲請損害賠償?遑論這家廠商根本無力賠償。

不教而殺謂之虐,不設置合理的標準,而以「未經許可的添加物」作為處罰依據,認為合格但非法,應該可以說是殘民以虐的最好寫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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