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仁表示,從三聚氰胺、毒澱粉、混充油品、餿水油等食安事件爆發以來,最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其他沒爆出的食品難道就是安全的嗎?因此,除事件爆發時要有足夠的緊急調查能力,更應從食品原料的源頭,跨部會做好例行性控管。
他說,政府應將檢驗下放到大學與民間,以簽合約的方式,由經過政府或國際認證的大學食品相關科系實驗室來協助,如果政府建立這種「有合約的檢驗網絡」,確立全國檢驗機構的執掌與認證,以每兩週的進度去追蹤成效,相信一年後我國的食品安全衛生就能上軌道。
陳建仁也認為,食品安全標章由業界自律訂定固然重要,「但不能只讓業界去做」,一定要有具公信力的民間單位加入,並將民間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納入食品安全諮議委員會。他並認為食管法對於不肖廠商的罰責應符合比例原則,根據產品銷售量懲罰,「不是去打蒼蠅,要去打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