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報導,陶凱元在北京召開的中國大陸全境法院賠償工作會議上說,充分發揮國家賠償法治功能,是人民法院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和期待,參與「法治中國」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
他稱,大陸已經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改革發展穩定任務繁重艱巨,風險挑戰前所未有,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發揮國家賠償的法治功能。
陶凱元指出,充分發揮國家賠償法治功能,意味著各級法院透過國家賠償工作,「切實規範公權力運行,切實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實體現對人權的尊重和保障,切實促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形成」。
他強調,要充分發揮國家賠償法治功能,各級法院必須加強「六化」建設:一是堅持法治思維,推動國家賠償審判理念科學化;二是實行多措並舉,推動國家賠償案件處理規範化;三是完善機制建設,推動國家賠償工作制度化。
陶凱元說,四是提升司法能力,推動國家賠償隊伍專業化;五是深化司法公開,推動國家賠償工作運行透明化;六是加強治理創新,推動國家賠償工作效果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