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科技:公告本公司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原告 陳薔如,被告 本公司、前負責人 王格琮、前財務長 黃志成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相關文書案號:102年金重訴字第58號2.事實發生日:103/09/02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因本公司前負責人王格琮、前財務長黃志成等人因案遭受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時,本公司股價跌停鎖死,致使原告無法正常於上市市場中正常交易造成損失,訴請連帶損害賠償新台幣1,554,840元。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請律師處理。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需依判決結果而定。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此求償金額不包含在本公司於103/6/5公告之投保中心求償金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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