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0次會議8月31日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香港政改方案)。
中新社報導,在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政改方案後,大陸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中國記協)在北京邀港澳研究學者舉行新聞茶座。饒戈平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饒戈平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只是就如何實施普選提供原則和制度架構,還有一些具體內容需要通過諮詢來形成。
饒戈平舉例指出,在(提名委員會)四大界別內,界別分組是不是可以有適當的調整?選民基礎是不是可以有所擴大?委員的產生辦法是不是可以更加民主?「我想這是可以作為討論的空間。」
關於提名過程,香港社會一般認為有兩個階段,一是推薦參選人,二是提名候選人。
他說,推薦參選人時,「以什麼樣的比例來確定參選人」是可以討論的;在提名委員會的第二階段工作,如果第一輪評選只產生一個候選人,下一階段要怎麼處理可以討論。
饒戈平還指出,一人一票普選是採取簡單多數決,還是絕對多數決,或是其他方式來確認候選人出線,也是可以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