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國安監聽 發現張顯耀涉洩密中國

自由時報/ 2014.08.28 00:00
所謂檢舉信 其實是監聽譯文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錢利忠、楊國文、彭顯鈞/台北報導〕陸委會前特任副主委張顯耀涉國安洩密案,內情恐不單純!權威消息人士指出,國安系統早在三年前,即已國安監聽相關案件,並得以掌握張顯耀涉嫌洩密給中國;且據了解,陸委會拿來對張開鍘的所謂「檢舉信」,其實就是國安系統近年來對張監聽的譯文節略本。

檢釐清疑點 近日傳喚王郁琦

台北地檢署上週五依調查局提供卷證,分案查辦張顯耀涉洩密案,本週一已訊問過張,但近日仔細研析卷證後,發現卷內有關陸委會提供的張顯耀涉案事證,部份文件關鍵內容疑被刻意隱去,造成判讀困難,承辦檢察官陳舒怡因此在前晚密訊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劃處長胡愛玲等人,釐清兩岸事務談判權責及事證疑點,近日將傳喚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說明。

三年前發動監聽 原非針對張

熟知內情的權威消息人士表示,早在三年前,國安系統即國安監聽相關案件,據悉,此案一開始並非針對張顯耀,但監聽到某個階段後,發現張顯耀有問題,因此直接改掛線張顯耀,進而發現他涉嫌洩密對岸。

監聽過程中 發現張有問題

據指出,國安系統是依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七條規定,即為了避免國家安全遭受危害,蒐集「境外敵對勢力情報」之必要,對張進行監聽,依此法,必須向高等法院聲請監聽票,才得以實施通訊監察作業。

國安系統既然已長期監聽張顯耀,若已確定張涉及洩密,即屬刑事犯罪,依法,一旦確認涉及外患罪嫌,必須轉報高檢署偵辦,若是觸犯一般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或是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則由地檢署查處。

未立即收網 疑為反情報運用

但此案吊詭的是,國安系統監聽張顯耀這種「大咖級」人物,必定層層上報至國安會,甚至是總統府,但黨政高層卻未有所處置,反而讓他一路升任到陸委會特任副主委、兼任海基會副董事長,甚至還是兩岸事務談判的我方首席代表。消息人士研判,國安系統未收網,可能是當時是否洩密,仍有待判斷及查證,另一方面,亦有可能是欲擒故縱,藉此進行「反情報運用」。

熟知洩密罪偵辦流程的一名檢方人士指出,張顯耀案爆發至今,案情撲朔,至今仍讓人摸不著頭緒,可能是張洩密內容敏感,曝光後會重創兩岸關係,為進行損害控管,因此國安系統拋出部分監聽內容,由陸委會先以行政調查為名讓張去職,之後再低調結案,但因張不從,導致事端擴大,一發不可收拾。

據了解,張顯耀是國安系統出身,在全案爆發後,應已知悉先前可能被監聽情蒐很長一段時間,近期根本不敢回大直住處,改投宿飯店,也換掉了行動電話。

針對國安系統是否曾向高院聲請對張顯耀實施國安監聽,高院發言人蔡炯燉昨表示,高檢署或國安局等單位聲請國安通訊監察,是極機密案件,採密封處理,只有承辦法官知道,即使監察委員、立委以前來函問過(非針對張顯耀),也被拒絕,因此無法進一步說明。

對於國安系統早就監控張顯耀,陸委會昨表示,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請各方勿妄加揣測,並靜待偵辦結果釐清真相。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