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米凱莉 李珍妮想和解

自由時報/
11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開發金副董座吳春台的「正宮」米凱莉,不滿名媛李珍妮嗆她是「小三」,還質疑她的兒子非吳春台的種,怒告李女妨害名譽,台北地院昨開庭,李女有意和解,願以律師具名、代理雙方方式刊登道歉啟事,但不賠錢,米女律師認為李女毫無悔意,堅持道歉啟事須由李女本人具名;法官勸2人溝通,做出對孩子最有利的決定。

李珍妮指米女曾與前男友同居,質疑米凱莉的孩子,是與前男友所生。米凱莉不滿對方亂爆料,怒告李珍妮妨害名譽,今年3月台北地院判李女須賠300萬,並在4報刊登道歉啟事。本案刑事部分,台北地院昨開庭。記者致電給米凱莉經紀人沒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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