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小手傷鄰 婦暴力討債判拘

自由時報/
12 年前
5千元 多次催討不成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新北市江姓婦人因鄰居鄧姓老翁答應幫她的鐵皮屋申請新門牌,借給對方7千元後只拿回2千元,多次催討不成,氣得持管教小朋友的「愛的小手」塑膠棒,毆打對方頭、頸等部位討債;新北地院判江婦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定讞,「愛的小手」宣告沒收。

江婦得知判決結果後堅稱,鄧翁只有腳傷是她打的,其他部位的傷是他自己弄的,與她無關;她並委屈地說,5千元沒要到,反被法院罰款2萬元,實在得不償失。

住在新北市鶯歌區的63歲江婦,去年10月因80歲鄧翁答應幫她的鐵皮屋申請新門牌,她才先後出借7千元給對方維修家裡的東西,哪知道對方事後只還2千元,她多次催討剩下的5千元,對方都說沒錢。

頭身多處挫瘀傷

鄧翁表示,當天下午他看完報紙、在客廳沙發上午睡,江婦不知何時進來,拿「愛的小手」直接打他的頭、頸、手腳等部位,害他頭部有外傷,其他多處部位挫瘀傷,氣得報警驗傷並提告。

新北地院一審判江婦拘役,江婦上訴,審理的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江婦的供詞前後不一、反反覆覆,且鄧翁「自己打自己」的說法不符常情,故維持一審判決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