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供出6次 男起訴
起訴指出,宋男將小惠帶到北市士林、北投一帶公園,挑選較少人經過的角落,讓小惠以「女上男下」上演活春宮,有時也會在廁所裡化身「四腳獸」,宋男還曾被小惠揶揄「有一個人在廁所用到腳軟還說有體力」。
小惠在外和人發生性關係,家屬發現報警,媽媽逼問「還有沒有其他人?」小惠才鬆口,曾和宋男6度發生關係。
宋男偵訊時辯稱,小惠的確曾到他家,但只待一下就離開了,雙方只是一般朋友,偶爾會出去兜兜風,沒有親密舉動,且自己有女朋友,不可能亂來。
但檢方勘驗雙方臉書訊息,內容常提及性行為,宋男不但自誇「摸到你高潮」,還要求「在哪裡都要做歐(喔)」,顯見確實有發生性行為。
由於宋男還在臉書發訊息,誇獎小惠「才放進去就一直溼,還搖咧」、「內射也都三次了」被檢警當成鐵證,讓他想賴都賴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