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隼: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3/08/15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Money DJ 新聞6.報導內容:有關103/08/15媒體報導「在雲端、data center等需求持續成長, on-line UPS成長續看好,PV inverter需求亦升溫帶動下,法人預期, 旭隼第三季業績將再更新新高紀錄。」 、「旭隼專注DMS(設計製造服務), 訂單主要來自各市場當地的UPS領 導品牌廠商,以印度、印尼等新興市場為主, 占營收比重逾八成,來自APC、Emerson等國際UPS龍頭廠商的代工訂單, 佔營收比重約15%。」、「法人預期,旭隼第三季可望再度更新營收新高紀錄, 下半年表現將優於上半年,旭隼今年全年EPS將上看14元。」7.發生緣由: (1)該報導所載營運概況、營收創新及今年全年EPS將上看14元,所刊載預測數字 係為媒體及法人善意推估,本公司特此澄清。 (2)本公司並無揭露任何客戶訊息,本公司特此慎重澄清說明。8.因應措施: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有關本公司重大之情事,本公司依法以重大訊息之方式予以發布。(2)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