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光電:新科光電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2年度現金股利分派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ㄧ、本公司於民國103年4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經103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承認之102年度盈餘分派案,自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80,041,821元配發現金股利,每股可分配0.58元。二、謹訂定配息基準日為民國103年8月29 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股票停止過戶期間為103年8月25日至103年8月29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3年8月22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過戶以郵戳日期為準)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66-1號11樓。電話:02-23118787)辦理過戶。三、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3年9月18日發放。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