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懋工業:更正公告本公司103年上半年財務報告為保留意見,並更正102年上半年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由無保留意見變更為保留意見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1 年前
第二條 第30款1.事實發生日:103/08/13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會計師核閱報告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民國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民國一○三年及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綜合損益表,暨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除第三及四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告整體表示查核意見。本會計師曾於民國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對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度財務報表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然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陸泰陽等於一○三年六月十一日遭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所訴內容略以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及一○一年度財務報表之部份進銷貨等交易涉及虛偽不實,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應負證券交易法相關法律責任。本會計師原依據當時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階層聲稱所提供相關查核證據及客戶聲明書據以表示意見,此與檢察官認定部份進銷貨交易為虛偽不實者不同,因其目前法院審理中,本會計師已於一○三年八月十二日更新查核意見為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保留項目:因本會計師無法辨認該交易之真偽,一○二年度該部份相關進銷交易金額分別為營業收入132,777 仟元、營業成本125,311 仟元,毛利7,466 仟元佔綜合損(益)總額之(8.3%),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應收帳款淨額為0 仟元佔資產總額0%。另本會計師曾於民國一○二年八月八日對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核閱報告。如上段所述,因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之部份進銷貨等交易涉及虛偽不實,因本會計師無法辨認該交易之真偽,一○二年上半年度該部份相關進銷交易金額分別為營業收入84,438仟元、營業成本79,420 仟元,毛利5,018 仟元佔綜合損(益)總額之39.2%,其一○二年六月三十日應收帳款淨額為52,916 仟元佔資產總額11.6%。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及四段所述,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三年上半年度、一○二年度及一○二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如財務報表附註(一)所述松懋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一○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累積虧損為新台幣215,946 仟元,已超過實收資本之二分之一,一○三年上半年度營業收入僅達一○二年上半年度三分之一且為虧損,管理階層雖已於財務報表附註(一)說明欲採行之對策,惟繼續經營能力仍存有重大疑慮,第一段所述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財務報表係依據繼續經營假設編製,並未因繼續經營假設之重大疑慮有所調整。建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紀敏滄、陳靜宜證期局核准文號:(84)台財證(六)第18021號、(88)台財證(六)第55000號中華民國一○三年八月十三日3.因應措施:後續本公司與簽證會計師將依主管機關之要求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