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好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股、配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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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前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8/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總計新台幣24,054,234元。(每股配發0.4元)普通股股票股利:總計新台幣36,081,350元。(每股配發約0.6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9/045.最後過戶日:103/09/07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9/08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12 8.除權(息)基準日:103/09/12 9.其他應敘明事項:1.現金股利計算方式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股 東畸零股款餘額由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逐一滿足至1元,分配至符合現金股利總額。2.現金股利訂於103年10月31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 費及郵費由股東自行負擔。如股東之現金股利帳戶因未辦理變更或撤銷以致退匯, 需自行負擔退匯改寄支票之郵資費用。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配息率則以本公 司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為計算基準,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 ,依相關法令辦理及調整之。4.因最後過戶日103年9月7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請提前於民國103年9月5日(星期五)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 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9月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