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寶來證券公告遭金管會核處應予糾正(換算處分點數2點)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3/08/122.違規情形:金管會來函針對元大寶來證券受託擔任雷笛克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申報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主辦承銷商並出具評估報告乙案,核有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5條第2款及第6款規定之情事,依證券交易法第65條規定,核處應予糾正(換算處分點數2點)。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應予糾正(換算處分點數2點)。4.預計改善措施:元大寶來證券已就相關改善計劃落實執行中。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