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主秘黃鴻燕昨接受保釣人士陳情,強調扣照是依法行事。漁業署解釋,「全家福號」遭扣照是因船上沒話務員、隨行印尼漁工未申請,而且娛樂漁船依規定須在廿四浬內活動,超過廿四浬須有漁船船員證,「全家福號」過去已多次越界違規。漁業署一年處罰違規漁船高達六百多件,並非特別針對保釣漁船,「全家福號」已提起行政訴願,等待訴願結果。
近百名保釣人士昨天高舉標語到漁業署前撒冥紙抗議,不僅抬出大甲媽祖神像「遶境」,還找來披麻帶孝的白衣「孝女」哭祭。
過程中,警方兩次舉牌,世界華人保釣聯盟會長黃定為(原名黃錫麟)躺在街上,警方認為可能妨礙交通,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不過,因為罪證不足,隨後即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