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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富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12 00:00
第二條 第35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8/12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591,521,3455.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8/13~103/10/12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8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17.00~28.00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67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01年4/30至6/15買回2,000仟股;101年6/20至8/17買回2,700仟股;102年7/22至9/18日買回2,000仟股,以上皆已註銷。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第六次買回庫藏股:預計買回3,000仟股,實際於101年6月20日至8月17日買回2,700仟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維持穩定,顧及公司及股東權益,故未按預計買回數量全數買回。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案由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申請買回本公司普通股事宜,謹提請 決議。說 明:一、為維護公司股東權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擬購回部份流通在外股份,並辦理銷除股份。 二、預計本次自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數量為2,800仟股、金額上限為70,000仟元,價格區間為每股17─28元,訂定買回期間自103年08月13日起至103年10月12日止,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訂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三、本次買回股份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亦委請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提供評估意見,詳如附件三。 提請 公決。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一、本公司經103年8月12日103年第四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ㄧ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2,800,000股。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點六七,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百分之二點六八,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四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立聲明書人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劉永幹 中華民國一○三年八月十二日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區間價格合理性會計師評估意見書 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爰經董事會民國一○三年八月十二日決議,計畫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於民國一○三年八月十三日至民國一○三年十月十二日間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2,800仟股,金額上限為70,000仟元,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訂定其買回股份區間價格為17元 ~ 28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上開所訂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業經本會計師予以評估竣事,茲將評估情形說明如下:一、訂定買回股份區間價格所依據之財務資料:  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參考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布之「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之規定,訂定買回區間價格如下:(一)買回區間價格之上限: (a)依收盤價計算之上限: 1、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18.165元2、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18.883元3、max【1:2】= 18.883元4、18.890元× 150﹪=28.3245元(b)依面額與每股淨值計算之彈性上限: 1、面額= 10.00元2、每股淨值= 25.15元3、min【1:2】=10 元(c)買回區間價格之上限=max【(a)4:(b)3】=28.3245元 (二)買回區間價格之下限計算:1、董事會決議當日收盤價=17.952、 17.95 × 70﹪=12.565元3、彈性條款:股價若跌破買回區間價格下限,董事會決議仍將繼續買回股份。(三)上述買回區間價格計算所引用之財務資料,經核對計算尚無不符。(四)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本次所定買回區間價格17至28元,尚落在上述規定之買回區間價格上限暨下限範圍中。二、依買回區間價格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 項 目103年前2季經會計師核閱財務資料擬制性資料假設計畫買回公司股份均依買回區間價格上限28元買回(註)假設計畫買回公司股份均依買回區間價格下限17元買回(註)資產總額(仟元)2,930,2832,860,2832,882,683股權淨值(仟元)2,635,6002,565,6002,588,000期末發行且流通在外股數(仟股)104,800102,300102,000每股淨值(元)(按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計算)25.1525.0825.37基本每股盈餘(元)(按加權流通在外股數計算)0.37330.38250.3836負債比率(%)10.0610.3010.22股東權益報酬率(%)2.922.962.95速動比率(%)1,011.19983.81992.57流動比率(%)1,023.33995.951,004.71現金流入(仟元)122,50952,50974,909註:依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一○三年八月十二日決議,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70,000仟元,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八條第一項,不得超過保留盈餘加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份所得之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之規定。 以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公司股份總金額上限70,000仟元計算,假設計畫買回公司股份均依買回區間價格上限28元,則能買回2,500仟股;若以買回公司股數上限2,800仟股計算,假設計劃買回公司股份均依買回區間價格下限17元,需支付價款47,600仟元。由前述分析,育富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所訂買回區間價格尚屬合理,決議買回價格及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入、速動比率及流動比率略為下降外,餘對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及股東權益報酬率等,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誠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 計 師 : 巫 堂 明會 計 師 : 陳 昭 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准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50136124號函中華民國一○三年八月十二日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前述之NT$1,591,521,345係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非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預定買回股份最高總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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