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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聯電訊: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11 00:00
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8/11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25,611,258元(每股預計配發新台幣0.500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8/295.最後過戶日:103/09/01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9/02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9/068.除權(息)基準日:103/09/06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103/09/26(一)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3年09月01日 17時前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3)辦理過戶機構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4)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6636-5566(二)辦理過戶方式: (1)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09月01 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100台北市重慶 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2)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09月0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三)股利發放 (1)現金股利預定於民國103年09月26日起委由中國信託商業銀代理部以匯 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2)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3)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股東所獲分配之 股利總額單次給付金額達新臺幣五千元者,應按規定之補充保險費率2% 扣取補充保險費;另股利所得因可扣抵稅額變動,或股票股利因現金不 足扣取,致應退補繳者,如其單次金額未達新臺幣一百元,得免退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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