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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博物館法草案

中央商情網/ 2014.08.07 00:00
(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2014年8月7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博物館法草案,文化部長龍應台表示,未來包括故宮在內的台灣公私立博物館就可共同成立國家級的專責機構。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博物館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草案中最大突破就是允許博物館成立「專業法人」,設置博物館文創開發的專責機構。

龍應台表示,有了這項法源後,未來包括故宮在內的台灣公私立博物館就可共同成立國家級的專責機構,為推動博物館典藏加值與跨域應用推廣注入活水,提升台灣的文化國力。

龍應台表示,全台有多達746家大小不同樣態的公私立博物館,過去30年來民間就一直倡議訂定「博物館法」,終於在文化部成立2年後有了突破。

未來該法案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公立博物館即適用「博物館法」規範,私立博物館若願意依法登記為博物館,就可適用相關稅制的減免優惠。

「博物館法」草案共計4章18條,其中第10條明訂「為推動博物館典藏創意加值及跨域推廣應用,中央主管機關應與相關機關(構)會商成立專業法人;其設置另以法律訂之」,具有特別意義。

所謂「專業法人」可以是財團法人、行政法人、公司(含國營公司)等型態,專責營運博物館商店、文創商品開發設計及博物館典藏授權等,「專業法人」的盈餘將挹注博物館,讓博物館得以永續經營。

龍應台表示,目前德國與法國都是採用多家博物館共同成立單一專責機構開發博物館文化商品應用或商店營運。

台灣由於市場規模小,龍應台個人認為應結合故宮在內的公私立博館共重成立國家級專責機構,以發揮最大效益,提升國家文化國力,不過她強調還需要與各界討論再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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