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17款1. 原公告日期:103/01/17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營運規則改變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