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3/08/06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每股配發1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6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99959553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5.99757311元4.變更原因:因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可轉換公司債轉換使股本增加37,520股,致調整原配股(息)率。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