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壽台中分公司的女員工去年召開記者會,控訴49歲的經理宋郁明摸她們大腿,還拉內衣肩帶、偷看胸部,記者會後有3名員工提告性騷擾。宋原先欲以每人10萬元和解,但被害女員工不領情表示:「用這樣的金額就可對別人為所欲為嗎?」台中地方法院認定宋男假藉討論公事趁機大摸員工,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女員工前年4月受聘擔任助理,宋多次假藉討論公事,將手放上她的大腿,再來回撫摸,當她用手擋住大腿內側時,宋即表示「擋什麼擋,又沒有伸進去」,被害女員工更控訴宋男掀開她衣領襲胸,還拍她屁股問「為何要穿安全褲」,但她為了顧及工作,不敢張揚,但對其他訴苦之後才發現不只自己受害。 宋郁明案發後已遭公司解聘,開庭時辯稱辦公室是開放的空間,與女員工的位置有監視器,他不可能這樣明目張膽。但有男同事證明聽到宋男說出包括「要不要做小老婆」、「肩帶怎麼那麼鬆」、「裙子為什麼穿那麼短」等調戲言語,因為太得寸進尺,讓受害女員工實在忍無可忍一起揭發。 地方法院認定宋男對女員工撫摸大腿已構成性騷擾,但襲胸部分缺乏證據無法認定,以宋男對超過1女員工性騷擾為由,從重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