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0款1.事實發生日:103/08/01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為期五年。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總額度新台幣壹億肆仟捌佰萬元整。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中長期授信合約書辦理。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充產能規模。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支應投資計畫購(建)置廠房暨其附屬設施所需資金。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