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3/07/252.函請補正期限:103/07/293.補正內容:修正本公司102年度年報第8頁之公司治理報告、第44頁之股份來源第57頁之市場分析及新增第161頁~第205頁之個體財務報告附註。4.因應措施:補正後的年報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