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陸民運人士王丹要求政府專案處理其來台就醫一事,移民署29日上午召開「聯合審查會」,會中決議王丹仍應按照現行規定,取得美國再入境簽證後再來台。
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組長張素紅表示,王丹依兩岸條例仍屬大陸地區人民,由國立清華大學邀請來台從事學術科技研究,經核發1年效期的台灣地區多次入出境許可證,入境效期至今年10月6日。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入境我國須持有效的護照或旅行證件;由國外地區進入者,除須有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外,應另外檢附國外地區再入境簽證。
張素紅說,根據瞭解,王丹目前未取得有效的大陸護照或往來台灣地區的通行證,但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也就是美國綠卡,若他要從美國來台灣,應另外檢附美國的再入境簽證做為旅行證件。據王丹表明,他已向美國申請返美再入境簽證。
張素紅表示,依現行規定及國際慣例,王丹來台仍須持有效的美國再入境簽證,也就是返美旅行文件,移民署將依法行政,不會為王丹開特例。她說:『(原音)審議結果,第一個,依現行規定及國際慣例,王丹來台仍然需要持有效之美國再入境簽證,也就是返美旅行文件。』
張素紅強調,與會單位都十分關心王丹的健康狀況,期盼他儘速獲得美國核發再入境簽證,但發證進度是美方的權責,移民署只能尊重,移民署能夠協助的就是從旁了解王丹的申辦進度。
移民署官員也透露,移民署接到許多抗議電話,要求不得為王丹開特例,否則將包圍移民署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