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佳和實業:本公司負責人訴訟案重金上更(一)字第32號判決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5 00:00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本公司董事長翁茂鍾、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2.事實發生日:103/07/25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翁茂鍾先生前因涉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釐清案情,確與違反證券交易法無涉,改判違反商業會計法,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4.處理過程:已於103年7月25日繳清罰金結案。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不致發生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