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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世文被訴5案 不法金額近億

中央社/ 2014.07.25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北檢偵辦兩起合宜宅、新竹眷改及淡海新市鎮等5案,今天依貪污等罪起訴被告葉世文、趙藤雄等5人,不法金額近1億元,包含葉世文有逾300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

台北地檢署指出,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葉世文女密友陳麗玲、前建築系教授蔡仁惠、遠雄建設公司負責人趙藤雄及副總經理魏春雄5人均提起公訴;遠雄公司財務許姓副總經理及開發部周姓承辦員則因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另外葉、趙及魏等人除了本案外,是否另涉嫌其他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承辦檢察官另行偵辦中。

檢方指出,今天共偵結5個區塊,包含A7合宜住宅案、新竹眷改土地案、八德合宜住宅案、淡海新市鎮案及財產來源不明。

A7合宜住宅案部分,檢方認定葉世文、蔡仁惠共同對於職務上的行為,收受賄賂新台幣400萬元,趙藤雄、魏春雄2人共同對於公務員職務上行為,交付賄賂400萬元;被告等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及行賄罪嫌。

新竹眷改土地案部分,葉世文、蔡仁惠共同對於公務員職務上行為,要求、期約賄賂2200萬元,趙藤雄等2人共同對於公務員職務上行為,行求、期約賄賂2200萬元。被告等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期約賄賂罪嫌。

八德合宜住宅案部分,葉世文對職務上行為要求、期約賄賂2600萬元,實際收受賄賂1600萬元;趙藤雄、魏春雄及蔡仁惠3人共同對於公務員職務上行為,行求、期約賄賂2600萬元,實際交付賄賂1600萬元。被告等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收賄及行賄罪嫌。

淡海新市鎮案部分,葉世文與陳麗玲以購屋為由,藉勢向建商勒索,共計獲取約750萬元的財物。被告等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嫌。

財產來源不明部分,葉世文對合計3317萬元的款項,至今無法就錢的來源不明做出完整交代,也無法證明其來源為合法。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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