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案今年成交料18年最多 市道暢旺發展商趕推案上市
有別於去年剛實施一手住宅新例的陣痛,新案市場進入冰封期,今年發展商適應一手住宅新例措施後,在加快推案步伐下,一手市場轉為暢旺,地產界預期,今年全年一手市場可望有1.5萬件成交,估計總銷金額約1,500億港元(約5,800億元新台幣),將創1996年以來新高。根據中原地產數據指出,今年上半年一手成交約6,833件,較去年同期上升58.3%,其中,若以個案來看,最多成交的新案是新鴻基地產的屯門瓏門2期,成交約910件,總銷金額約50億港元(約193億元新台幣);其次為長實荃灣環宇海灣,成交約838件,總銷金額約58億港元(約223.9億元新台幣)。
上半年的成績給發展商打了一針強心劑,而且未來市場多空仍未有定數,此時不推案更待何時,長實更是在荃灣「環宇海灣」案打了漂亮的一仗後,迫不及待想乘勝追擊推出大埔區新案「嵐山」,沒想到在7月26號正式開售前便被銷售監管局盯上引起各界關注。
■ 禁止準買家參觀已落成之成屋 銷監局轟違規
大埔嵐山一期前所未有地以保障買家安全為由,要求買家在認購前必須簽署一份「無參觀同意書」,也就是要放棄實地視察成屋才享有入票抽籤購屋的資格,此舉受到部分消費者不滿與投訴,隨即引來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猛烈批評,認為長實在銷售安排上嚴重違規,損害買家利益。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規定,若新個案已取得入伙紙(註1),發展商必須開放新成屋予準買方實地參觀,除非買方自動同意放棄,否則有可能造成違規銷售,可處罰款50萬港元(約193萬元新台幣)。一手銷售監管局也大動作地提醒所有買家,嵐山一期屬該發展項目已落成的期數,並於今年3月10日取得佔用許可證(入伙紙),準買家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前,應參觀其打算購買的住宅物業或相若住宅物業,以保障自己利益,不要輕易放棄參觀現樓的權利。
對此長實則解釋,嵐山案共由二期組成,一期雖已取得入伙紙,但正進行申請「轉讓同意」之相關工程,包括住宅單位買賣合約裡指明的裝置、裝修及裝備之設置及執漏工程;而第二期尚未取得佔用許可証,仍有建築工程進行中,鑑於兩期共用一個出入口,目前地盤工程尚未完成,安全起見,才作此安排。
■ 嵐山案社區內有墳墓與最近單位僅半個泳池距離
長實要求嵐山案準買家入票前須簽署「無參觀同意書」,成為整起事件的導火線,事實上,市場也曾有類似的情況,準買家即使沒有參觀新成屋示範單位,但在入票前均須簽署一份已看屋的證明同意書,但為何別案都沒事,嵐山案卻引起軒然大波,主要是因為個案社區範圍內設有一個巨大祖墳,根據嵐山售樓說明書顯示,展示社區範圍內設有一個直徑長達3米的墳墓,當中,最靠近的單位與該墳墓僅距離13米,約等同半個標準游泳池的橫池距離。
市場對於這個提供超過千戶單位的大型社區內,有一個巨型祖墳,並設於社區花園範圍內均感到驚訝,但其實新界位於郊區的中低密度社區,附近難免也都會有祖墳,而港島區毗連墳場的住宅也不少,如鄰近香港仔華人永遠墳場的南灣御苑,以及鄰近跑馬地天主教墳場的嘉岶薈等,不過,私人社區內有祖墳的案例,則是十分罕見,當局自然認為應讓消費者實際感受了解後再決定是否購買才合乎公平原則。
■ 看準買方心理 推出新樓史上面積最小「微型戶」 綑綁式銷售首購看得到吃不到
長實大埔新案嵐山一期,七月中一推出市場便引起不小的話題,因為首推的260戶當中,出現實用面積僅194呎(約5.45坪)的「微型戶」開放式單位,標榜折扣後只需165萬港元(約637萬元新台幣)便可當屋主,市場上正反面評價都有,因為此類單位為香港近5年開價最便宜的一手新案,讓急於想置業的年輕消費者燃起一絲希望,但有更多的消費者對於長實推出小如劏房(註2)的百餘呎開放式單位感到悲哀,感嘆高樓價之下房子越住越小,猶如買了一個百萬監牢。
不過,後來仔細一看才知道,銷售安排列明,登記購屋人士不得揀選任何開放式單位,除非同時選購隔壁三房的主單位,要「1+親」組合才可獲配小房的認購權,因此,嵐山微房戶儘管賣得再便宜,首購客只好望屋興嘆,但綑綁式銷售手法卻也引發不小的爭議。
從最近二手市場對低總價小單位高昂的需求看得出,小單位已經成為新推案銷售的保證,無獨有偶的,由信置集團及市建局合作發展的九龍大角嘴奧朗.御峯,近期重推的100戶中,絕大部份為單位實用面積落在256呎至322呎(約7.2坪至9坪)的微型戶,單位定價介乎400多萬港元至500餘萬港元左右(約1,600萬元至2,000萬元新台幣),折扣後最低342萬港元(約1,320萬元新台幣)起,為市區新案中鮮有的低總價案,一推出反應自然相當好,申購入票量超過2,200張,超額21倍。
■ 個案風波無礙銷情 發展商收票順利 贏了裡子輸了面子
儘管嵐山開售前夕即引發連串風波,但由於售價較同區新案便宜近三成,願意買單的消費者仍不在少數。消息指出,上週末首三天收票已破5,000張,以推出首批260戶來計,超額20倍,也再傳出有人為買一個約400萬港元(約1,544萬元新台幣)的兩房單位,動員家庭五口以組合形式斥資620萬港元(約2,393萬元新台幣),一次入62張票,銷售監管局也留意到疑似「灌水」的現象,向業界作出嚴重警告,勿「代客墊支」及製造「灌水票」以違規的方式進行銷售;而至於最引起消費者及社會反感的「1+親」三房加開放式單位組合銷售,各界多批評有綑綁式銷售之嫌,銷監局指出如懷疑有違規會進行調查。
在《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規範及保障下,現時發展商推案確實比新例前更加透明,因為包括有關售樓說明書、價單、示範單位、參觀已落成的一手住宅物業、成交紀錄冊、一手住宅的廣告、銷售安排、臨時買賣合約和買賣合約、失實陳述及傳布虛假及具誤導性資料等在條文中有更為嚴謹且明確的規範,大部份發展商願意配合在新法規範下進行新案的銷售,惟少數知名發展商為搶市場焦點、搶客人,仍甘願一再游走於法規邊緣,將監管局的警告視若無睹,雖然表面看來,案子照樣能大賣,但此時當局也清楚若不能強硬起來,做出適當的處置,一手住宅買賣品質將有機會開倒車,再者,未來每年政府目標1.88萬戶的新案量進入市場,立法監督單位又將如何有威信地去管理,做到保障住宅物業買家的權利,及為發展商維持公平的競爭環境?看來港政府與地產商之間共創高價雙贏的美好時代已宣告結束,相互角力的灰色階段,才正要開始。
註1:入伙紙 (Occupation Permit ,俗稱OP ),樓宇建築完成後,經香港屋宇署驗樓, 符合結構安全等規定,便會發出入伙紙。註2:分間樓宇單位,又名劏房,是香港出租房的一種,常見於老舊住宅區內。業主或二房東將一個普通住宅單位分隔成數個較小的獨立單位,作為出租之用;通常每個小單位均設有浴室,面積從幾十至200呎不等,每月租金介乎數百至數千港元不等,租客通常為低下階層、新來港人士或單身人士,通常無法承擔昂貴的租金,或者無資格輪候公營房屋,對該類低廉租金的房間需求殷切,但環境安全堪虞,目前非法改建出租利潤甚豐,以致市場上有不少供應。註3: :平均呎價換算以最新匯率港幣:新台幣=1:3.86、坪:平方呎=1:35.5833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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