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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專訪》疲勞駕駛? 復興機師:沒規定休息時間

NOWnews/ 2014.07.25 00:00

記者葉志堅/專題報導

針對有消息指出,復興航空GE-222客機澎湖空難事件,疑似是因機長「疲勞駕駛」當天連續飛了兩趟高雄、馬公,所以才導致不幸空難事故發生;對此,NOWnews《今日新聞》在獨家專訪復興航空機師後發現,台灣目前的飛行規範,竟然只有一天的「總飛行時數」,而沒有「間隔休息時間」的限制。因此,要認定是否為疲勞駕駛,恐怕並不容易。

復興航空機師在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獨家專訪時表示,依目前台灣的飛行規範標準,國內航線只要一天飛行不超過10個小時,就屬於合理的標準範圍;以目前所了解的訊息看來,事發機長一天之內連續飛了兩趟高雄、馬公,並未超過10個小時飛行時數的限制。

不過,復興航空機師也指出,雖然目前有明定飛行時數的限制,但卻沒有規範兩趟飛行勤務之間必須間隔多少時間,做適當的休息,關於是否「疲勞」基本上都是由飛行機師本身自行認定;因此,如果在沒有超過10個小時的限制範圍內情形下,就算機師在連續飛行、多次起降的過程中,身體出現疲勞狀態,也很難被認定有違反飛行安全規範。

而資深刑案律師陳宏彬則表示,其實就算明文規範兩次飛行之間必須間隔的休息時數,對於釐清飛安問題,也沒有太大的實益。因為,「疲勞」與否會因每個人的身體狀況、體質而有異,很難有一個能夠一體適用的認定標準;而且就算真的出現「疲勞駕駛」狀態,又是否與空難事件的發生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這部份恐怕也存在很大的爭議。因此,不論是對於釐清事故責任,還是未來求償時要進行訴訟攻防,「疲勞駕駛」與否,其實沒有太大值得討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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