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F-通訊:公告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7.24 00: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57,520,000元,另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7,524,100元。二、玆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次:(一)公司名稱:中國通訊多媒體集團有限公司China Communications Media Group Co., Ltd。(二)所營事業:a.手機軟體技術開發與購銷 b.與手機遊戲及其他增值服務。(三)本公司所在地:Floor 4,Willow House,Cricket Square,P O Box 2804,Grand Cayman KYI-1112,Cayman Islands.在台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聯絡地址: (110)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7號77樓(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其中獨立董事3人,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101年6月20日,最近一次修章日期102年7月15日。(六)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1,520,000元整,分為22,15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七) 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八)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157,520,000元計發行新股15,752,000股,每股面額10元。依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率分別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711.087035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240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79,040,000元整,分為37,90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十)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三、另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民國103年9月5日,分派之現金股利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配發新臺幣791.08432元(即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7910843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將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總額在新台幣30元(含)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領。四、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1.本次盈餘轉增資案,訂定配股除權基準日、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為103年8月17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3年8月13日至103年8月17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3年8月12日17時00分前親臨或郵寄(以103年8月12日前之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俾享配股、配息之權利。2.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辦公處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聯絡電話:(02) 2504-8125六、特此公告。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