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24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0.4元。4.除權(息)交易日:103/08/125.最後過戶日:103/08/13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14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8/188.除權(息)基準日:103/08/189.其他應敘明事項:股票股利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規定,於向經濟部完成變更登記後30日內交付股東,並於交付前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