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3/07/242.函請補正期限:103/07/253.補正內容:更正本公司102年度股東會年報第58頁,新增揭露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資料(個體財報)。4.因應措施:將更正後102年度股東會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