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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我的家園,別人做主?

蕃論戰/程凱/專欄 2014.07.24 00:00
台灣近幾年發生諸多社會運動,諸如國光石化、苗栗大埔、台東美麗灣、士林文林苑、中科四期、桃園航空城、台南鐵路東移等諸多爭議性的開發案件中,都可見到社運團體於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無論是擬定與政府或開發單位對抗的策略,實際進行抗爭或行政爭訟上,也都有社運團體參與其中。 在許多社會運動中,部分抗爭起源當地居民對政府或民間開發單位開發程序、範圍與手段之粗糙或違法、違失的反彈,從而與關心相關議題之社運人士作結合,期望發會更大的社會力量,改變家園可能遭到破壞或不當徵收之危害。 然而有些社會運動,卻是由社運團體主動介入,遊說原本同意開發的居民轉而反對相關計畫;或即使居民與開發單位已經達成共識,卻遭協助之社運團體反對的情形。社運團體之所以有上述反客為主的情形,絕不應認為其必定代表特定政治立場或不同利益團體,相信多數時候社運團體乃出於其對相關議題之理想與或對當地土地、文化的關心與珍視。 但令人擔憂者在於社運團體與居民之間的互動中,居民真正的需求與利益,有否被當成最重要的核心價值加以維護?或者,多數居民所要的是否有被重視?大埔案當地居民贊成者比反對者多;美麗灣多數居民期盼早日營業;桃園航空城多數人期盼早日徵收開發;文林苑王家兒子指責民運團體綁架家屬。這些案例中,社運團體似乎不再是與居民一起奮鬥的天使,而是強加己意於居民身上的惡魔。 正如近日有作家與藝人由於反對蘭嶼設立便利商店,遭致居民批評一般,蘭嶼人不懂為什麼一定要維持當地現在的不方便,只為提供都市人一個沉澱心靈的原始環境。社運者有時正如作家與藝人一般,將自己的理想強加在當地居民身上。然而,藝人與作家終究只是過客,蘭嶼維持現狀的不便卻是當地人天必須忍受。社運團體最後也會離開當地,無論是否有達到他們的理想,他們都可以繼續過他們原本的生活,但是家園發生的變與不變、有利與不利,卻必須由居民永久承擔。 在桃園航空城、大埔與美麗灣等案件中,支持徵收、開發的民眾,被視為是財團走狗與政府打手,不然就是奴性重的順民或貪圖私利的自私鬼。就算,這些支持的民眾佔了當地九成以上,只要跟我理想不符,你們依然是錯的。社運團體絕對是社會中重要的存在,無論是理想力或是行動力,都是讓台灣社會得以持續進步的關鍵因素之一,很多時候也是弱勢居民對抗政府、開發單位這些怪獸的強力後盾。值得擔憂的,是社運團體與是否能設身處地的在追求理想之餘,能切實站在居民的角度思考問題,或至少,告訴我們為什麼多數民眾希望的發展要被少數民眾綁架、為什麼本地人要聽外地人? 為什麼我的家園的前途,不能由我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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